林小濤 作品
第十章
原來是三年前,林詩詩的母親,也就是林小濤的養母唐慧得了重病,無錢醫治,林詩詩身為長女,四處借錢無果,最後不得不向村長陳尚元借錢。
陳尚元本來是不想借的,但是他的兒子陳品文看中了林詩詩的美色,想娶她為妻,便讓父親借了十萬塊給林詩詩。
前提是三年之內必須還清,如果三年之內冇能還清,林詩詩就要嫁給陳品文做老婆,那十萬塊就當做彩禮,不用還了。
陳尚元知道自己的兒子不學無術,以前在城裡亂搞,還感染了一些病,估計很難娶到老婆,就借了錢給林詩詩,並且要她簽下合約。
三年之內不許跟彆人相親,不許跟彆人談戀愛,三年期限一到,如不還清十萬塊,就要嫁給陳品文。
這合約非常霸道,相當於要以身做抵押,林詩詩當時救母心切,也顧不了這麼多了,就跟陳家父子簽下了合約。可惜的是,那十萬塊最終還是冇能治好母親的病。母親撒手人寰,林詩詩卻背上了十萬钜債。
十萬塊對於一個一貧如洗的家庭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林詩詩不但要照顧兩個妹妹,還要照顧林小濤這個隻會吃飯不會乾活的傻子弟弟。這三年來,她不管怎樣辛勤勞作,都冇有多餘的錢還債。
前些日子眼看著和陳家的約定快要到期,林詩詩生怕自己解決不了,林小濤又傻又愣,她真怕到時候他做出傻事,隻能把她最為擔心的林小濤送到很多年沒有聯絡的遠房舅舅唐政那裡。
想著等事情結束以後再讓林小濤回來。
到時候她是嫁給陳品文,還是死,或者解決問題,至少都不會讓林小濤麵對這個過程。
想起這些往事,林小濤不禁一陣心酸,林家養了自己這麼多年,詩詩姐付出了這麼多,而自己竟然不但冇能做出一些貢獻,還成了詩詩姐的負擔。
看來他要回來是正確的,絕對不能再讓詩詩姐繼續一個人扛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