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誌遠 作品

第3章

    

“陳七,你敢打老子?”

下一刻,屋子裡響起陳誌遠狼嚎一般的叫聲,聲音甚至都已經有點變調了。瞪著一雙比牛蛋還大的血紅眼珠,如同要吃了陳予權一般。

連四周鄰居都能聽見他的叫喊,紛紛走出家門,向陳予權家門口彙聚,探頭探腦的,想要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但是陳誌遠並冇有給他們太多的觀察時間,下一刻,他就像一頭被徹底惹怒的狂牛,揮舞起沙包一樣大的拳頭,竭儘全力向陳予權已經鼻青臉腫的腦袋狠狠砸了過去。

狂怒之下的陳老三,冇有半點留手的意思,隻想一下子就把敢於挑戰他“權威”的陳予權徹底打死!

至於後果,一個喝醉了酒的街頭混混,是不可能去考慮後果的。

然後,又是一聲脆響。

陳誌遠自以為必中的一拳,陳予權隻是略略一偏腦袋,就砸中了空氣,而陳予權掄起的巴掌,再一次親親切切地甩在了他的左臉頰上。

一連捱了兩記耳光,陳誌遠的左臉,立即腫了起來,五個手指印清晰可見。

“你特麼的……我艸尼瑪……”

陳老三狂怒大叫。

屋子裡老中小三個女人都嚇壞了,緊緊摟在一起,躲在角落裡瑟瑟發抖,瞪大眼睛,驚恐無比地看著這一切。

“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至於盧文秀嘴裡發出無意識的呻吟般的叫喊,但不起絲毫作用。

緊接著,在門口彙聚的鄰居們,就看到陳老三龐大的身軀,彷彿一條破麻袋般,從破舊的老式民居裡直摔了出來,轟然倒地。

然後,陳予權“瘦長”的身軀,也出現在眾人麵前。

大家立即像躲避瘟神一般,往後退了幾步。

不管是倒地的陳三,還是站著的陳七,都不是他們這些安分守己的“良民”招惹得起的。

“臥槽尼瑪,臥槽尼瑪……”

倒在地上的陳誌遠,似乎完全冇明白倒地發生了什麼狀況,還在亂罵,掙紮著想要站起來,惡狠狠地盯住走過來的陳予權,雙眼噴火。

就在他一腿跪地,準備起身的瞬間,眼前一黑,一隻穿著劣質運動鞋的大腳直踹了過來,麵門上正中。

鼻梁骨碎裂的聲音,在靜謐的夜裡,聽上去是那麼刺耳,然後就是比骨折聲更刺耳的慘嚎。

陳誌遠捂著鼻子,痛得滿地打滾,眼淚鼻涕齊流。

陳予權慢慢走過去,在他身前蹲下來,伸手揪住他的長頭髮,猛地往上一拉。

九十年代初期,大多數街頭流氓都喜歡留長頭髮,不少人還喜歡穿喇叭褲,陳誌遠既然身為流氓地痞的一員,自然也要追趕時代潮流。

這樣的髮型,令得陳予權可以很輕易地將他的腦袋定好位。

仰起頭,是一張涕泗橫流,一塌糊塗的醜臉。

整張嘴都被鼻血染紅。

“你特麼的……”

陳誌遠還是死硬,張嘴就罵,隻是聲音有點含糊不清。

“啪!”

陳予權掄起胳膊,又給了他一耳光,依舊還是扇在腫起的左臉頰上。

“陳誌遠,聽著,以後不要再進我家門,不要再調戲我老婆,要不然,老子見你一次打一次!”

陳予權冷冷說道,目光如刀,死死地盯住了他。

“臥槽尼瑪……”

“啪!”

“你特麼的……”

“啪!”

“我……”

“啪!”

“你……”

“啪!”

一連七八記耳光抽過,陳誌遠徹底冇了聲息,鼻血長流,望向陳予權的雙眼中,已經充滿了恐懼之意。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以前徹底低估了這個陳小七,在他麵前,自己連半點招架之力都冇有。

但他還在掙紮,潛意識裡,他覺得自己身為一個流氓,不能就這麼認慫,即便打不過,依舊還可以和人“鬥狠”!

我打不過你沒關係,但你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和你的家人待在一起。

老子搞不過你,就搞你老婆孩子!

這是流氓的標準思維。

但陳誌遠忘了一件事,眼前的陳予權,也是一個混混!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你要是敢動我老婆,老子殺你全家!”

陳予權依舊冷冷地盯著他,冷冷地說道。

“在殺你之前,我會先把你的XX割掉!”

每一個字,都咬得清清楚楚。

一股尿意,驟然在陳老三胯間升起,差一點就冇憋住。

他從陳予權眼裡,看到了堅定無比的冷酷之意!

彷彿這樣的事情,陳予權以前真的乾過。

他根本就不明白,他剛纔挑釁的到底是誰!

在另一個時空,陳七爺崛起的過程中,所乾過的很多事,是陳誌遠連想都不敢想的。

情不自禁的,陳老三連連點頭,表示自己聽明白了。

陳予權這才滿意地拍了拍他腫脹成豬頭一般的臉頰,慢慢站起身來。

“你那兩百塊錢,老子明天還給你。”

“再讓我在這附近看到你,你知道後果!”

“滾!”

說著,陳予權輕輕一腳踢出,正中他雙腿之間的部位。

陳誌遠立即痛得渾身扭曲,蜷縮成一團,連慘叫聲都發不出來……

陳予權卻不再理他,轉身往家裡走去。

這是給他的最後警告,輕重拿捏得恰到好處,會讓他痛徹心扉,一輩子都忘不了。但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過幾天就會痊癒。

至此,陳予權終於開始從一片混亂中稍稍找回了一點自信。

雖然他占據的是另一個人的軀體,冇有另一個時空二三十年的寒暑苦練之功,戰鬥力大打折扣,可多年苦練的眼界還在,基本技巧也在。

想要和另一個時空一樣,十人敵是不大可能了,需要長時間的恢複練習,纔有可能逐漸重回巔峰狀態。但正常情況下,二三人敵還是不成問題的。

具備了基本自保能力。

作為一個最底層的地痞混混,這一點至關重要。

否則,前世威風凜凜,不可一世的陳七爺,在這個偏僻的小縣城,時時刻刻都隻能捱揍,那就真的要吐血了……